十堰房屋检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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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未办理竣工验收使用的房屋鉴定流程

作者: 安测房屋鉴定   更新日期:2024-04-11  点击:
十堰未办理竣工验收使用的房屋鉴定流程根据现场检查、检测结果,依照《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84)第678号]对房屋的完损等级做出评定,对不满足安全性要求的房屋构件提出可靠

十堰未办理竣工验收使用的房屋鉴定流程根据现场检查、检测结果,依照《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84)第678号]对房屋的完损等级做出评定,对不满足安全性要求的房屋构件提出可靠的处理建议。(备注:对于危险房屋,将按《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 2004版)进行危险性等级评定)。

构件鉴定评级
 
  1、构件鉴定从四个方面鉴定:
  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构造、位移(或变形)、承载能力、裂缝
  钢结构:构造、位移(或变形)、承载能力、锈蚀
  木结构:构造、位移(或变形)、承载能力、腐朽虫蛀


鉴定程序:
 
(1)  接受委托; 
(2) 开展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 
(3) 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 
(4) 复核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5) 分析,论证定性,作出判断,提出处理建议; 
(6) 签发鉴定文书。

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的基本内容
 
       合理的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方法,应根据房屋鉴定的内容的实际情况来展开,这是展开鉴定工作的基本与前提,对房屋结构安全性的鉴定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
 
1、划分鉴定层次
 
       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层次的划分,应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来进行,根据规定,对房屋结构性安全的鉴定工作主要分为三个层次,包括构件、子单元及鉴定单元,在各层次中又包含四个安全性等级,在具体鉴定时,应结合构件检测评级的结果,对单个构件的等级进行评定,结合子单元与各构件检测评级的结果,对子单元的等级进行评定,结合各个子单元的检测评级结果,对鉴定单元的等级进行评定[1]。
 
2、安全性鉴定评级
 
       结合房屋的实际情况,应首先确定房屋各个构件的安全鉴定等级,其次再结合地基基础及上部承重结构这两个子单元的安全性评级确定子单元安全等级,最后对鉴定单元的评级,应结合上述子单元的评级,以及房屋整体的安全情况进行综合性、全面性的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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